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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回扣门事件涉案人员或面临3-10年刑期

2012-08-20 22:052740东莞企业网东莞企业网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蒋涛律师表示,按《刑法》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南都报道的某瓷砖东莞经销商给付装饰公司、设计师巨额回扣,已涉嫌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司法解释,“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行贿方行贿金额标的近200万元,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主要涉案人员可能要面临3-10年的刑期。

  “设计师收受商家回扣,数额在5000元以上,即可达到量刑标准。”蒋律师说。

  “以往此类案件很少被追究,主要原因是取证比较困难。”蒋律师认为,建材商家给装饰公司、设计师回扣现象比较普遍,但一般是私下进行,数额也不太大,而且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比较难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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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东莞瓷砖回扣门事件探索瓷砖利益链
中国建筑陶瓷十大品牌之一、佛山某陶瓷公司市场总监杨先生向南都记者透露,以一线品牌的80 0×800m m抛光砖为例,生产成本约为25元,工厂加上1倍的利润额(50元)就是出厂价。到销售终端,标价可以去到300元,比出厂价翻了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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