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恶霸孙小果家庭背景关系强大父母身份曝光 云南黑老大被逮捕

   2019-05-28 431718
核心提示:孙小果是谁?21年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出狱后却摇身一变成了夜场大佬,这背后到底存在着怎样的背景和势力?经过媒体多日
 孙小果是谁?21年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出狱后却摇身一变成了夜场大佬,这背后到底存在着怎样的背景和势力?经过媒体多日的报道及梳理,近日,孙小果神秘的父母身份终于被曝光!昆明恶霸孙小果21年被判死刑事件始末回顾。

  连日来,“昆明恶霸”孙小果获死刑后“亡者归来”又成黑老大一事,引发广泛关注。随着昆明市扫黑办表态“一查到底”,中央政法委也就此发声,可以预见,更多“内幕”“隐情”将浮出水面,“打伞破网”也会成为事件收场的前奏。而说到“保护伞”,先从黑恶分子的身世背景上找线索,是很多人的本能反应。

  孙小果是谁?这个21年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死刑强奸犯,后来摇身一变成了狱中“发明家”并顺利出狱,随后更是成为昆明声名赫赫的夜场大佬。整个事件至今扑朔迷离,充满了神秘色彩。

孙小果事件最新消息:孙小果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审查逮捕

近日,云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将孙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移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该案系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经该院审查后,批准逮捕8人,不批准逮捕1人,案件正在侦办中。

孙小果家庭背景关系:

  生父:陈培忠,1942年,历任第13集团军政委,云南省军区政委,云南省纪委书记。

  外公:孙雨亭,曾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

  大舅:孙大虹,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禁毒局局长。

  小舅:孙小虹,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1999年因走私进口汽车,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2004年任云南省商务厅厅长。

  母亲:孙兰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二舅姥爷:孙岳,历任周恩来秘书,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组长。
 

  早在1997年12月9日,云南本地媒体曾刊发一篇题为《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的报道。在该文中,孙父孙母不仅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还反思了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失职。

  可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根据媒体披露,为违法犯罪的孙小果四处奔走、活动的不是别人,正是孙父孙母。《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显示,孙母曾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而孙小果先后使用的名字,也分别跟随了其生父、生母和继父的姓氏。看来,孙小果能够华丽转身成“大李总”,很难说与他的父母没有干系。

  如果说此前的报道让公众意识到“专利减刑”制度可能存在的弊端,那么孙小果父母的两面派作风,更让人细思恐极。公众一直在追问,多次死里逃生的孙小果是否“背后有人”,而从其父母一系列娴熟的操作来看,这样的怀疑不无道理。

  根据报道,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那么这位神秘的母亲,到底是谁?她在孙小果的相关案件中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现在,是时候揭开其神秘面纱,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了。

  孙小果一共用过3个名字,即陈果、孙小果、李林宸,姓氏分别是跟随了他的生父、生母和继父。每次犯事之后,都是孙小果母亲在背后为其四处活动奔走。能够完成一系列的闪转腾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位孙母肯定不同凡响。据《南方周末》,孙小果的生母最晚在1992年就已在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工作,并被授予三级警督。孙小果的继父李乔忠(后改为李桥忠)曾任昆明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02年出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退休。而20多年来,孙小果的家世背景、尤其是神秘的生父迟迟未浮出水面。
 

 “孙小果的神秘父母”到底是谁?人们关注“孙小果的神秘父母”,并非出于无聊、八卦,而是出于最基本的监督意识和正义感。

  一,孙小果的“传奇人生”,离不开父母的身份和能量。试想一下,假如他出身普通家庭,作恶多端、罪大恶极到被判死刑之后,能离奇出狱吗?

  二,孙小果的父母,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公开报道显示,孙小果母亲多次在背后为其四处活动奔走,而孙小果所谓的发明减刑,当年前往专利事务所送来此项专利的相关材料的,也是孙小果的母亲。这当中,如果说没有造假、行贿等行为,恐怕谁都不相信。虽然这些事都由女人出面,但孙小果的父亲如果没有参与,或者毫不知情,显然也不合情理。

  三,孙小果减刑出狱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不少单位、不少人物。孙小果的母亲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一手遮天,在为儿子运作的过程中,她不可能是“一个人在战斗”,必然要打通各种关节。而所有这些关节涉及到的单位和人物,都涉嫌贪赃枉法。

  只有揭开“孙小果的神秘父母”的神秘面纱、将其真面目曝光于天下,才能以其为起点顺藤摸瓜,彻查一系列腐败和违法犯罪窝案。同时,也能让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透明起来,接受公众监督。

  “孙小果的神秘父母”不能成谜。就不要让媒体费尽心机去挖掘、让公众雾里看花乱猜测了,还是早一点拉出来亮亮相、走两步吧。

  当然,比起孙父孙母的真实身份,还有一些问题更令人担忧。孙父孙母人前诚恳认错、人后猖狂庇护的伎俩,是否属于当地权力场域中的“潜规则”?如果没有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公众还能不能发现孙小果与“大李总”之间的联系?21年过去了,一个臭名昭著的恶霸竟能在犯下罪行后逍遥这么长时间,暴露了哪些制度上的漏洞?

  所以,不给孙小果再次翻身的机会、彻查孙父孙母的所作所为,不该成为本次事件的终点。自孙小果案受到关注以来,相关人士无不含糊其辞和讳莫如深,这本身就不是一个正常现象。真相的水落石出,不能总靠媒体的反复追问。长此以往,公众就难以相信,腐败土壤能被彻底铲除。

  因此,通过孙小果案检讨法律和司法层面的瑕疵,弥补实践环节中的漏洞,已成当务之急。既然孙父孙母曾经煞有介事地表示,“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那么就应该给他们真正补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课。
 

外界一度把矛头指向早年担任过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孙小虹。5月22日,记者从多位接近孙小虹的人士和云南省相关部门处获悉,孙小虹一家与孙小果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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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法制报1997年12月9日报道 当地人士 供图

  记者还注意到,早在1997年12月9日,云南本地媒体曾刊发孙小果父母接受采访反思责任的报道。在这篇以《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为题的文章中,孙父孙母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

  “我们仅是基层的执法者,会有多大的能耐去支持儿子违法犯罪!再说,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孙父孙母曾表示,作为执法干部、作为共产党员,他们有最起码的觉悟,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
 

孙小果亲生父亲身份遭扒

  那么,孙小果的亲生父亲是谁呢?

  网上各种猜测铺天盖地。最让人头疼的是,孙小果身世比较复杂,前后用过三个姓。于是跟这三个姓有关的领导都被人刷了一遍。

  魔幻的情节也来了。云南当地一对姓孙的官员家族非常生气。联名给云南省网信办写信,声明自己家族并没有这么一号人物。

  现在网上都在传说孙某某是孙小果的外公。声明表示。这纯属造谣。请发帖的当事人删帖。否则将诉诸法律。

  看了这封信。我相信孙小果的背景并不姓孙。

  当然,如果你细心,你也许已经知道了。

  澎湃社论说:孙小果先后使用的名字,也分别跟随了其生父、生母和继父的姓氏。

  孙小果本名陈果,曾用名李林宸,他前后使用的三个姓氏分别随了他的生父、继父和生母,他的生父姓陈,生母姓孙,继父姓李。

  其实澎湃已经点明,孙小果的亲生父亲姓陈。

  但此刻还是那句话:不知道的人想知道,知道的人却不敢说。

  坊间传言,1975年的李某,在云南墨江县龙潭公社担任农业科技辅导员,同样在那一年,孙小果出生了。之后的李某当了兵,跟了领导。

  有一天老领导找到了李某,交给他一个艰巨的任务。

  70、80年代还是很保守的,这个年代的女子未婚生育,怎么说也是不光彩的,所以孙母应该是很焦虑,孩子一天天大了,但是孩子的爹却不能给她一个名分。

  也是,有家有室的领导,不能舍弃自己的政治前途来保护自己,怎么办。那就找一个人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吧,这个人一定要老实本分,最好能“忍辱负重”。

  当然这个人最好是领导来找,毕竟要担当起抚养“世子”的重任。农村来的李某于是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就这样,李某变成了接盘侠。

  当然,我说了,这只是坊间传言。

  然后,我们都知道,这个孩子孙小果,在94年惹了个小麻烦,通过各方努力,摆平了,97年又惹了个大麻烦。

  作恶多端到让人喷血。

当时昆明市的公安局领导虽然“不敢放人,也不敢办他”却是好样的,想利用媒体推动案件的进展。

  1998年1月,南方周末余刘文的《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见报,报道一出,轰动全国,当时中央多位领导批示,要求严惩不贷。

  这让孙小果的生父很被动,即使是一方大员,也不好和中央对着干。时值严打,孙小果被判了死刑。

  死刑就死刑吧,天高皇帝远,在我平西王手中,死刑也能给翻过来!

  然后,静悄悄、不知不觉就就改判了,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的剧情啊。

  但是孙小果的生父,却从未直接出面干预过办案。

  是的,应该没有干预过,想起一句话;“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吗?”

  很多事情,都超出我们普通人的想象。
 

孙小果变形记:死刑强奸犯、狱中“发明家”和夜场“大李总”

  孙小果变形记:死刑强奸犯、狱中“发明家”和夜场“大李总”

  21年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孙小果,离奇走出监狱后摇身一变成为夜场大佬,其身世背景引人关注。

昆明恶霸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介绍,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

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法院一审查明,1997年,孙小果曾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情节。

上述文章中的另一个情节发生于1997年11月7日21时许。法院一审查明,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初,《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

夜店老板

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报》头版的一条消息,将21年前的孙小果再度拉回人们视野。

据《昆明日报》报道,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证实,此次扫黑除恶被打掉的孙小果,就是此前被判死刑的“昆明恶霸”。

事实上,早在此次被定性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之前,昆明坊间就盛传孙小果没有死,出狱后还注册了多家公司。

多位昆明夜场人士亦向澎湃新闻证实,孙小果出狱后改名换姓,身材发福,以昆明M2酒吧老板的身份为圈内人士熟知,认识他的人都喊其“大李总”。

M2酒吧2013年5月7日开业。该酒吧隶属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简称咪兔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咪兔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缪黎辉(持股46%)、李林宸(持股42%)、栾皓程(持股7%)、骆燕(持股5%)。《新京报》报道称,其中的李林宸就是孙小果。

澎湃新闻查询工商资料发现,李林宸的名字最早出现在昆明商界,还是2011年8月。当时,一家名为昆明福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福井餐饮)的企业成立,李林宸担任法定代表人。2012年2月,福井餐饮名称变更为昆明饱食杰餐饮有限公司,李林宸同时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工商资料还显示,2014年期间,李林宸作为股东,先后与栾皓程、缪黎辉等人,出资成立过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熙元商贸有限公司等。

经营夜店期间,孙小果时有公开露面。澎湃新闻掌握的信息显示,2015年5月27日晚,M2酒吧玉溪店开业庆典,身着一身花衬衫的他出席并多次与人合影留念;2016年5月9日晚,M2酒吧庆祝3周年之际,孙小果和友人在酒吧合影,身穿花衬衫的他坐在最中间。

2017年,昆明昆都的夜店全部关闭,M2酒吧搬往另一处,更名为银河俱乐部(Galaxy Club)。

昆明银河俱乐部官方微博介绍,俱乐部隶属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是云南银合集团继M2酒吧后推出的全新品牌。工商资料显示,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孙小果持股95%,栾皓程持股5%。

也是在2017年初,银河俱乐部举行品牌发布会,孙小果亮相。记者获取的两张照片显示,身着一身笔挺西服的他在中间,两旁被众人簇拥,身后背景墙上还有孙小果的艺术签名。

工商资料显示,除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外,孙小果还与生意伙伴栾皓程等人出资注册多家公司,这些企业成立时间均在2017年以后。

记者近日探访包括银河俱乐部在内的多个与孙小果关联的企业、夜店,均已关门。相关公司人员电话或拒绝接听,或直接关机。

接近此案的一位律师和多年追踪孙小果下落的一位知情人士分别向澎湃新闻透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作为涉黑涉恶团伙再度被打掉,系因孙小果打架引发。不过,此消息尚未获得官方证实。
 

申请专利

外界无从知晓,被判死刑的孙小果通过怎样的方式,从“阶下囚”成为夜店老板,其神秘的家庭背景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南方周末》《新京报》此前公开报道,1997年强奸案发时,孙小果母亲孙某某在昆明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侦队,继父李桥忠时任昆明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副局长。

昆明多位熟悉李桥忠的知情者称,李桥忠是从部队转业到公安,2002年从五华区公安分局调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已于2018年退休。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孙小果其中一次减刑,或与专利申请有关。

记者注意到,2008年10月27日,一名叫孙小果的申请人曾就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

孙小果此前申请的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检索”显示,该窖井盖的说明书介绍,由于城市下水道窖井盖仍多次大量被恶意偷盗或损坏严重,造成了一系列的伤车伤人的恶性后果,该发明正是为了克服窖井盖结构极易被盗的缺陷而提供一种既能降低制造成本,又能起到防盗作用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

据当初此项发明专利的代理人何某向澎湃新闻证实,申请人就是之前被判死刑、后又涉黑的孙小果。

何某回忆,2008年是孙小果的母亲找到他所在的事务所,并提交了发明专利的相关资料,要求为孙小果代理专利申请事项,“起初我也不知道他就是那个孙小果,我们做的就是这个业务,我按照正常程序就给他代理了。”

何某称,最近媒体报道被判死刑的孙小果复出后又涉黑,他听一位朋友告知后,回头复查当年的信息,确认了孙小果的身份,“这个专利现在已经过期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信息显示,该发明从2009年5月6日公开,至2012年1月4日专利权终止。

知识产权及律师界专业人士分析,孙小果此举或为减刑。根据最高法当时规定,即使孙此后从死刑改为死缓,2008年10月理应还在服刑期。

孙小果专利申请所留的昆明住址

记者注意到,孙小果申请专利时,所留地址位于昆明市滇池边一别墅小区内。5月6日,记者探访该高档小区时发现,那是一栋3层的联排别墅,大门紧锁。小区内居民称,户主是名女性,人在北京,春节前已将房子出租。附近房产中介查询资料后证实了这一说法。 

关于“监狱发明家”,媒体曾多次公开报道揭露打假。2015年5月13日,《焦点访谈》报道称,服刑人员利用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是骗取减刑的捷径,个别监狱管理人员因私心杂念因此被拉下水。

报道称,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而认定“发明创造”的最重要根据,就是获得国家专利认证,这是法院判定减刑的重要依据。

上述报道还称,2014年前,对发明专利减刑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刑法》第78条以及《监狱法》有关重大立功的第29条,较为笼统,存在漏洞;但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些问题依旧存在。
 

孙父孙母曾接受采访反思责任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死刑强奸犯离奇出狱成“大佬”,“孙小果的神秘父母”不能成谜

  云南法制报1997年11月28日报道

  1997年11月28日,《云南法制报》以“掩盖不住的罪恶”为题,报道了昆明警方摧毁孙小果流氓恶势力团伙的事件。

  报道称,早在1994年10月,还在警校的孙小果曾轮奸女青年,案发后,其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为1977年,当年法院判处孙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却被保外就医了。1997年11月,自称“昆明黑社会老大”的孙小果还伙同他人对少女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致使张某某负重伤。

  “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我还从未遇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上述报道中,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感叹。

  1997年12月9日,《云南法制报》刊发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文中,孙父孙母对自己儿子所犯的罪行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

  孙小果的父母当年表示,作为受党和人民教育培养多年的执法干部,孙小果的所作所为无疑给他们当父母的蒙上耻辱。他们坚决支持有关部门对孙小果依法惩处,同时积极为办案提供必要的帮助。无论站在执法者的立场,还是站在父母的立场,他们的态度都是明朗的:孙小果等人必须绳之以法。

  孙小果的父母还反思,他们对孩子历来严加管束、严格要求,但鉴于社会风气太差,孩子年纪轻,阅历浅,加之其它种种因素,孩子仅靠家庭教育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

  文章还披露,孙小果的亲哥是一名党员,23岁就成为武警警官,工作出色。同样的家庭环境,却造就了两种不同的人,走着两条不同的路。其父母认为,这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同。对孙小果来说,最大的失误在于社会、家庭的教育没有跟上。

  针对有记者问及孙小果等人如此“残暴”,是因为有所谓“背景”“后台”支持?孙小果的父母明确表示,作为执法干部、作为共产党员,他们有最起码的觉悟,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

  “我们仅是基层的执法者,会有多大的能耐去支持儿子违法犯罪!再说,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我们的儿子不是王子。”孙小果的父母曾如是说。

  他们还表示,尽管孙小果所犯的刑事责任由他本人承担,作为父母,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承担了医疗费用。
 

 媒体披露家人曾为孙小果奔走活动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显示,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孙小果 当地受访者供图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在孙小果案件中,其父母所做的,与此前所说的“坚决支持执法部门对儿子的处理”大相径庭。

  1998年初,《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文中提到,孙的母亲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报》一条头版消息,将孙小果再度拉回人们视野。

  上述报道称,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证实,此次扫黑除恶被打掉的孙小果,就是21年前的“昆明恶霸”。

  被判死刑的孙小果,不仅顺利走出监狱,还改名换姓,成为昆明夜场上人尽皆知的“大李总”。并且,一审被判死刑10年后,他还于2008年10月27日申请专利,此事也是由孙母联系代理机构一手操办。
 

  多方证实与云南省高院原院长孙小虹无关

  5月17日,昆明市扫黑办就孙小果案公开表态称,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正在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当天,中央政法委就孙小果案件,在其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声指出,严查死刑犯成为“黑老大”,彰显扫黑除恶来得必要、中央督导来得及时,孙小果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审查,势必打造一个扫黑除恶的“样板间”,成为各地专项斗争开展的对照和参考。

  20多年来,孙小果的家世背景、尤其是神秘的生父迟迟未浮出水面。

  坊间传言,孙小果或与上世纪90年代担任过昆明市中院院长、云南省高院院长的孙小虹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孙小虹,山西夏县人,1991年3月起任昆明市中院院长、党组书记,1998年1月至1999年11月任云南省高院院长。

  对此,多名接近孙小虹的人士近日向记者表示,该说法不实。孙小虹虽先后担任昆明市中院院长和云南省高院院长,但孙小果改判时,孙小虹已经离任。云南省相关部门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人士的说法,孙小虹一家与孙小果并无关系,网上言论纯属造谣。
 

孙小果事件时间线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听取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要求:彻查到位

  5月22日至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听取了云南省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督导组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该案办成铁案,中央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云南省委表示,省市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依法彻查。对在该案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据媒体5月24日报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消息一出,社会舆论一片叫好,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从以往判决和近期媒体报道看,孙小果可谓无恶不作、罪行累累,其违法犯罪行为令人发指。如此罪恶昭彰的人竟然逍遥法外、横行社会,成为长期让昆明市民谈虎色变的地方一霸!按照党中央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督导,对孙小果案实行交办。云南省委明确表示,对该案将深入调查、依法彻查,无论涉及到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可以说,对孙小果案的查处,正朝着社会公众期待的方向有力推进。

在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恶多端的孙小果终于再次落入法网,而且成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中央督导组督导交办的重点案件。对孙小果涉黑案及背后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严查,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无比英明,彰显了党中央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准确判断和把握,完全得民心顺民意;充分表明全国扫黑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态度无比坚定、行动无比坚决,对涉黑恶大案依法一查到底,给人民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充分表明党中央派出32个由正部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中央督导组,实现对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督导全覆盖的决定无比正确,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不是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是名副其实的真督、敢督、实督。

全国扫黑办对孙小果涉黑案挂牌督办,是依法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匡扶社会正义,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重大举措。相信有关地方和部门一定会依法查清孙小果涉黑案及背后存在的严重问题,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据悉,全国扫黑办还将从中央各督导组督导发现的案件线索中,选择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予以公布。全国扫黑办的这一重大举措,一定会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对黑恶势力犯罪敢于动真碰硬,在侦办大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我们更有充分的信心期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会按照预期目标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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