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1.每位乘客最多能带2个充电宝上飞机,而额定能量不能大于100Wh,也就是说,最多可以携带2个充电宝上飞机,而且总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
2.充电宝额定容量须小于100Wh
民航局对于携带移动电源上飞机已经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额定容量在100Wh以内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容量在100Wh到160Wh直接的充电宝,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带上飞机。而有些充电宝都不会直接标明额定容量的,只有表明容量。所以只有经过换算,才能知道多大容量的充电宝可以带上飞机。大于160wh的直接放家里不要想着带去试一试,会直接被拒绝或者没收。
3.容量公式换算
以sinoele的C10充电宝为例。C10的充电宝上面会标注Capacity(容量):3.7V/10000mAh,额定能量=3.7V乘以10000mAh=37Wh,小于100Wh,符合民航局的规定,是可以带上飞机的。同理,一般的充电宝最多的输出电压是5V,按照公式换算,容量=额定能量除以电压,100Wh除以5V等于20000毫安,所以容量在20000毫安以内的充电宝都能带上飞机。
4.民航局规定,所有的充电宝一律不能托运,只能当做手提行李携带上飞机,过安检时,充电宝要从包里拿出来单独过安检,在飞机上不能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必须保证充电宝是关闭的状态。
5.三无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
三无充电宝就是在充电宝上没有标明具体的生产厂家、没有标明额定的容量、没有标明输入和输出电压,充电宝上没有标明任何参数的,被民航局视为三无产品,一律禁止带上飞机。
扩展资料: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是中国民航局于2014年8月7日发布的文件。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2、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3、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