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市政府网站通告了第二期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景观综合整治工作清理对象,要求沿线两侧80—1000米范围内的广告标牌、100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和3000米范围内的未经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和镇街批准搭建的窝棚等临建物等应于8月25日前拆除。
通告显示,清拆涉及长安、虎门、厚街、南城、万江、道滘、望牛墩、中堂、麻涌等9个镇街,其中广告牌383块、违章建筑物和各种构筑物962处。具体清拆的标准是广深高速沿线两侧80—1000米范围内的所有广告牌;桥底或两侧30米范围内未经省交通运输厅或省公路管理局批准,涉嫌违法堆放或设置的建筑(构筑)物;两侧30—1000米范围内未经市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审批,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违章建筑(构筑)物;两侧3000米范围内的未经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和镇街批准搭建的窝棚等临建物。
相关通告要求,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单位(个人)于2012年8月25日前,协助各镇(街)景观综合整治办公室开展调查核实和自行拆除;如果镇街已发布公告设置自行清理整治限期的,以镇街公告期限为准。若有异议或遗漏,请与镇街景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2002010,举报或投诉电话:22002012)。